工伤认定申请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会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会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拿到工伤认定书后,若职工认为伤情还需进一步的诊断或鉴定,可在病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