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人不签用工合同,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可与企业协商补签合同。明确合同各项条款,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企业改正,及时签订合同,并可对企业处以罚款等处罚措施。同时,劳动者还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需注意仲裁时效,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要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最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使企业依法依规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保障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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