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一是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资,如劳动合同约定每月 10 日发薪,却无故拖延至 15 日以后。二是无故克扣工资,没有合理依据减少劳动者应得报酬。三是通过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工资,导致劳动者无法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四是有能力支付却以各种借口拒不支付,如声称资金周转困难,但实际却将资金用于其他非必要支出。恶意拖欠工资严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劳动者遭遇此类情况,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及相应赔偿金,以保障自身的劳动所得及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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