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公司不给交保险可按以下方式解决:1. 与公司协商: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可直接与公司沟通,要求其依法缴纳保险。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协商不成,可携带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前往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公司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对其进行处罚。3. 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相关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缴试用期的保险。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公司需履行。4. 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在解决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有力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了解自身权益,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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