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对此有明确规定。2. 比如,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5000元,那试用期工资至少应为4000元(5000×80%)。若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是3500元,试用期工资也不能低于3500元,同时还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此标准支付试用期工资,否则劳动者有权要求补足差额。若发生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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