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计算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二倍工资,应按已正常支付的工资为基数,扣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工资来计算。劳动者要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需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之后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劳动仲裁是较为常见的解决途径,仲裁委一般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以确定用人单位应支付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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