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三天通常是有工资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相应报酬。虽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对于这三天的工资计算,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和实际出勤天数来确定。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则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克扣这三天的工资。若遭遇此类情况,劳动者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相应赔偿。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