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合同,员工可依法主张相应补偿。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有权要求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员工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员工可要求公司补订书面合同,并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其支付二倍工资。员工主张补偿时,需准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机构会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作出裁决,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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