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可尝试与男方协商沟通,明确告知其不让看孩子侵犯了您的探视权,希望他能配合,保障您与孩子的正常相处。2. 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确定探视的方式、时间等。3. 获得法院判决后,若男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相应措施要求男方配合您行使探视权,比如要求男方按时将孩子送到指定地点让您探视等。总之,您有权探视孩子,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能保障这一权利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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