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方的婚前债务。例如一方在结婚前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通常认定为个人债务。2. 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等所负债务。这些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所产生的债务。若遗嘱明确遗产只归一方,或赠与合同写明财产只给一方,因该财产产生的债务也属个人债务。4.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未经同意的单方资助行为产生的债务,不应由夫妻共同承担。5.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依据《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上述情况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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