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外地户口登记结婚,双方需携带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明确内地居民结婚登记所需材料。权利义务双方有如实提供证件材料的义务,婚姻登记机关有审核并依法登记的职责。关键要件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户口簿身份证,且声明无配偶及血亲关系。实务建议提前准备好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可先电话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具体流程和要求。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时,确保材料齐全,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办理登记手续。一般流程为提交材料填写声明书审核登记发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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