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试用期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 例如,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在该公司工作了3个月,那么正常经济补偿应为半个月工资2500元,而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则为5000元。所以,试用期内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依法要求公司按上述标准支付赔偿金。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