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轻松律师,中共党员,现为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拥有10年执业经验。他专注劳动法领域,有着800+案件经验,代理劳动者案件时劳动者满意度达98%以上。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他经办的吴某(化名)工伤案。一波三折的工伤认定吴某(化名)遭遇工伤,被人社局认定为工伤一级,但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公司不服人社局的工伤认定,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时,伤者吴某(化名)败诉,工伤认定结果被撤销。面对这样不利的局面,郭轻松律师没有气馁,果断代理伤者方提起上诉。在二审中,郭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成功说服法官,二审改判,撤销一审判决,维持了工伤认定结果。这一逆转,为伤者后续的索赔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艰难的工伤索赔仲裁与诉讼经鉴定吴某(化名)为工伤一级后,郭律师代理伤者提起工伤索赔仲裁。根据法律规定,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待遇按月支付,仲裁委裁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31万余元和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及生活护理费。然而,伤者对这一仲裁结果并不满意。郭律师继续为伤者维权,在一审诉讼中,他成功说服法官进行一次性结算。最终,一审判决赔偿公司支付工伤待遇209万余元,最大程度地保障了伤者的权益。丰富的办案经验与专业能力体现除了吴某(化名)工伤案,郭轻松律师还办理了众多其他类型的案件。在夏某某(化名)工伤案中,公司虽缴纳了工伤保险但未足额缴纳,郭律师介入后与公司谈判,公司拒绝赔偿差额部分。郭律师依法提起仲裁,成功说服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伤残津贴差额3400余元/月直至退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11万余元。在王某某(化名)工亡案件中,案件走工伤程序疑难复杂,郭律师提前介入收集固定证据,经过确认劳动关系仲裁、一审、二审程序,最终成功确认劳动关系,后又成功认定工亡,在工亡仲裁索赔阶段,提前申请财产保全,最终仲裁阶段顺利达成调解,公司一次性赔付73万余元。郭轻松律师践行“一专多能”发展理念,不仅在工伤案件中表现出色,在劳动纠纷案件中也有着卓越的表现。在柳某(化名)与某公司辞退案中,他代理员工方,成功以21万元赔偿调解,既争取到了工龄连续计算,又争取到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在11名员工集体诉公司劳动案中,他代理公司方应诉,为公司减少损失近200万元,成功化解了集体劳动争议。郭轻松律师以“专业、敬业、勤业”为执业理念,在劳动法领域不断深耕,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是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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