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滞销品抵扣工资属于违法行为。1. 工资支付规定: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公司用滞销品抵扣工资,违反了这一规定。2. 损害劳动者权益:这种做法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付出劳动后,有权获得足额的货币工资,以便满足自身及家庭的生活、消费等需求。用滞销品抵扣工资,可能导致劳动者无法及时、足额地获得应得报酬,影响其正常生活。3. 劳动报酬性质: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对价,具有特定的经济价值和法律意义。以滞销品替代工资支付,改变了工资的法定支付形式,破坏了工资制度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如果遇到公司用滞销品抵扣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货币工资。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3. 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获得足额工资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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