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工厂不能随意因急辞工而克扣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其合法权利。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急辞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用人单位需对损失承担举证责任。2. 若因急辞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比如招聘新员工的费用、对生产经营造成的实际影响等,用人单位可要求劳动者赔偿相应损失,从工资中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3. 若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急辞工造成损失,却擅自克扣工资,劳动者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足额支付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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