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第三次签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第三次签合同到期,若用人单位不续签,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未签的情形,应支付经济补偿。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劳动者有获得相应补偿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需满足第三次签订合同到期且用人单位不续签这一条件。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工作年限和工资情况的材料。协商解决先与用人单位协商经济补偿事宜。申请劳动仲裁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按仲裁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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