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经双方同意可以更改。核心法律关系这属于劳动合同变更范畴。适用法律条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优势在于双方达成一致意愿变更合同使合同更契合实际情况利于保障双方权益。劣势可能在于协商过程中需要投入时间和精力达成共识若协商不成则无法变更。证据方面若有书面的变更协议则证明力强。关键证据可能缺失在口头协商一致后未及时形成书面记录。风险与策略分析实体风险方面若未按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可能引发劳动纠纷。程序风险可能存在举证困难。解决路径协商双方直接就变更内容进行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成本低、效率高但可能因双方利益诉求不同难以达成一致。调解可请第三方调解机构介入促成双方达成变更协议相对温和但调解结果不一定能完全满足双方预期。若协商或调解不成可考虑仲裁或诉讼但会耗费更多时间和金钱成本且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建议双方达成变更意向后务必及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变更内容、时间等关键信息以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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