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法律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的劳动关系。适用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分析优势法律明确规定试用期需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的有力保障。劣势部分用人单位可能出于各种原因不依法签订给劳动者带来潜在风险。关键证据若发生纠纷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及试用期相关约定的关键证据。风险与策略分析风险 实体上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劳动者权益易受损如试用期工资、转正条件等可能无法按约定执行。 程序上后续维权时劳动者需先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及试用期情况增加举证难度。策略 协商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试用期等条款。优点是快速便捷成本低;缺点是用人单位可能拒绝。 投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优点是借助行政力量施压;缺点是处理时间可能较长。 仲裁或诉讼若协商、投诉无果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优点是能通过法律强制保障权益;缺点是耗时较长成本较高。建议劳动者在入职时及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试用期相关内容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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