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涉及三方主体,即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劳动者应该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具体依据如下:1.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2.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3. 这是为了明确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责任不清等问题。如果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可能会导致劳动关系混乱,劳动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总之,劳动者在劳务派遣关系中,是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此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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