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顺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所以离退休还有三年合同到期,若符合上述情况,合同应顺延至退休。2. 协商续签:如果不符合合同顺延的法定情形,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3. 终止合同:若双方未能就续签合同达成一致,合同到期后可正常终止。但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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