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资标准通常按照以下方式确定:1. 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2.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9条。一般来说,计算病假工资基数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具体支付比例和计算方式,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应以当地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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