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可以强制性让员工不准辞职。1. 员工有辞职自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表明员工有自主决定辞职的权利,只要按照法定程序通知公司即可。2. 公司强制不准辞职违法:公司强制性阻止员工辞职,属于限制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赋予员工的辞职自由,若员工因此遭受损失,比如因无法及时离职而错过新工作机会等,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赔偿损失。3. 员工维权途径:如果员工遇到公司强制不准辞职的情况,首先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明确告知公司自己辞职的意愿及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改正其违法行为。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辞职行为的有效性,维护自己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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