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工厂搬迁若员工因此离职即使没有劳动合同员工也可能获得补偿。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依据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核心分析:首先工厂搬迁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若此变化导致员工工作地点、工作条件等显著改变影响员工正常工作且双方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获补偿。员工虽未签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受法律保护。关键在于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及搬迁对工作产生重大影响。实务建议:员工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先与工厂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后安排开庭双方举证质证最后仲裁委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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