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核心分析:协商一致解除双方需就解除事宜达成合意。劳动者预告解除需满足提前规定时间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存在特定违法情形时劳动者可即时解除。这些规定明确了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及条件。实务建议:若协商解除双方签订解除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劳动者预告解除注意保留通知证据。用人单位违法导致劳动者解除的劳动者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社保记录等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开庭、裁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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