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三种情形下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满足上述法定情形之一,劳动者有权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予以订立。权利义务:劳动者享有稳定工作预期和权益保障,用人单位有按规定订立合同的义务。关键要件:如连续工作满十年、特定改制情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实务建议:劳动者留意工作年限,满足条件时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申请。收集工作起始时间、劳动合同续订情况等相关证据。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