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合同未约定劳动报酬,双方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核心分析:首先尊重双方协商补充约定的权利,体现契约自由。协商不成时,集体合同优先适用,因为集体合同是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签订的,代表了一定范围内劳动者的整体利益。无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时,实行同工同酬,保障劳动者平等获得报酬的权利。实务建议: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协商,明确劳动报酬标准。若协商无果,可查看企业是否有集体合同,了解相关规定。收集与自己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似的其他员工的报酬情况,作为同工同酬的证据。如仍无法解决,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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