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准备材料:需准备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身份证明等。2. 提出申请: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3. 审核与受理: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4. 组织鉴定:委员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 名或者 5 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5. 领取结论:鉴定结论作出后申请人可领取鉴定结论。若对结论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