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急辞职不能成为单位扣工资的合法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虽然未签劳动合同但只要履行了法定通知程序就有权离职。2. 若因急辞职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要求赔偿。比如因突然离职导致工作交接不清影响业务开展等。但单位需举证证明损失的存在及与急辞职的因果关系且扣除工资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 单位应正常结算工资。即使未签劳动合同已付出的劳动也应获得报酬。单位应按照实际出勤天数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不能随意克扣。若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