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员工依法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若已按此规定通知单位不批准无效。2. 若单位以不正当理由不批准辞职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单位改正违法行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3. 也可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劳动合同、辞职信、工作证等相关证据通过仲裁要求单位批准辞职并处理相关离职手续如结算工资、出具离职证明等。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单位应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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