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后被辞退获“N+1”赔偿需满足法定情形。“N”指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1”即代通知金用人单位无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比如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在单位工作3年若符合条件被辞退赔偿为3×5000+5000 = 20000元。法定情形如《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无过失性辞退等。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同时按“N”支付经济补偿以保障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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