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山东省产假天数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国家规定的产假一般是98天。所以在山东女职工生育一般可享受158天产假。1. 正常生育的情况下按照上述规定产假天数为158天。2. 如果是难产等情况还会适当增加产假天数。3.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具体产假天数还可能因政策调整等因素有所变化建议关注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动态以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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