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情形:1. 用人单位在不符合法定情形下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劳动者不存在过错用人单位却无故将其辞退。2. 用人单位违反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比如未提前通知工会等。3.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成立。像以莫须有的“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合同而实际并不存在该违纪行为。4. 用人单位在经济性裁员时不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如未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等。5.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例如不能仅因业绩不达标就随意解除试用期员工合同。若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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