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需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应税范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加班工资作为工资的一部分应与正常工资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为:先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即月工资收入(含加班工资等)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然后按照相应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例如月工资及加班工资总计10000元扣除5000元及相关扣除后为4000元对照税率表适用3%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4000×3% = 120元。总之加班工资与正常工资一同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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