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必备条款有: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 劳动合同期限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明确劳动者的具体工作任务及工作地点范围。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每日、每周工作时长及休息休假安排。6. 劳动报酬包括工资数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7. 社会保险涵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8.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保障劳动者工作安全与健康。可备条款如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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