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试用期提前两天离职用人单位不应扣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已提前两天通知履行了基本的告知义务。2. 但如果因为你的提前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比如招聘新员工的费用等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赔偿相应损失不过这不是扣工资而是要求赔偿。3. 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所以正常情况下仅提前两天离职不应成为扣工资的理由。若用人单位扣工资你可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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