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通常包含以下几方面:1. 医疗费用:涵盖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规定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的经确认可适当延长。(《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3. 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若需生活护理按不同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工伤保险条例》第34、35条)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27个月工资二级伤残25个月等最低十级伤残为7个月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35、36、37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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