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产假天数情况如下: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和待遇。也就是说山东女职工正常产假为98天再加上增加的60日共计158天产假。比如小李符合规定生育她就可以享受158天产假。这一规定保障了女职工生育期间的权益让她们能有足够时间恢复身体、照顾新生儿。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保障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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