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超过一年仍有可能认定工伤,但存在一定条件限制。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核心分析:1.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若未申请,职工等可在1年内申请。2.超过1年申请工伤认定,需有合理理由,如不属于职工或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耽误申请等。3.关键在于是否能证明存在特殊合理情形导致申请延迟。实务建议:1.收集能证明存在特殊情况导致超过一年申请的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相关部门出具的延误原因证明等。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提交的材料及实际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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