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过年放假期间员工工资的计算方式需区分情况。如果是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是休息日调休,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若是正常休息日且未安排加班,无需额外支付加班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出勤月工资标准计算。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核心分析:法定节假日加班是必须支付300%工资,体现对劳动者休息权的尊重;休息日加班优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才支付200%工资;正常休息日无加班则按正常工资计算。用人单位有支付相应工资的义务,员工有按规定获得报酬的权利。关键在于区分假期性质及是否加班。实务建议:员工要注意记录加班时间等证据,如考勤记录、加班申请单等。与用人单位对工资计算有争议时,可先协商沟通。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流程一般包括提交申请、受理、开庭审理、裁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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