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目前山东省的婚假规定没有变化,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五日,即共18天婚假。法律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同时,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五日。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只要是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山东省夫妻,都适用此婚假规定。权利义务:职工享有18天婚假,用人单位应保障职工正常休假,不得克扣工资等福利待遇。关键构成要件:一是依法登记结婚,二是属于山东省内的夫妻。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准备好结婚证等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寻求帮助:可向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咨询婚假申请流程。法律程序:职工向单位提出婚假申请,单位应按照规定批准,若单位拒绝,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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