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给员工放假不给工资一般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据: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核心分析:若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停工停产放假,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这是基于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资支付的基本义务。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需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若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关键在于区分放假原因是否为劳动者导致,以及是否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实务建议:员工首先应确认放假原因及时长,收集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与公司沟通协商,要求按照规定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也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仲裁流程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开庭、裁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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