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职月工资的计算通常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来计算。法律依据: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员工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结算并一次性支付员工的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时,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工资支付表,并至少保存两年备查。工资支付表应当有支付单位名称、工资计发时段、发放时间、员工姓名、正常工作时间、加班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等应发项目以及扣除的项目、金额及其工资账号等记录。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时,应当向员工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资清单,并由员工签收。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时,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工资支付表,并至少保存两年备查。工资支付表应当有支付单位名称、工资计发时段、发放时间、员工姓名、正常工作时间、加班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等应发项目以及扣除的项目、金额及其工资账号等记录。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时,应当向员工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资清单,并由员工签收。核心分析:工资计算依据出勤情况,离职月也应按正常出勤比例计算。用人单位有义务准确核算并支付工资。关键在于明确出勤天数与月工资标准的对应关系。实务建议:员工应记录好自己的出勤情况,如打卡记录等。与用人单位核对工资明细,如有疑问及时沟通。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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