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合同到期后,是否有补偿需分情况来看。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除上述情况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核心分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一种情形。关键在于用人单位是否维持或提高原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若维持或提高而劳动者不续订,单位无补偿义务;反之则需支付补偿。用人单位有根据合同履行义务及按规定支付补偿的责任;劳动者有获得相应补偿或按约定决定是否续订合同的权利。实务建议:劳动者可留意劳动合同到期时间,提前与用人单位沟通续订意向。若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未主动提及续订且可能不支付补偿,劳动者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与用人单位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流程一般包括提交申请、受理、开庭审理、裁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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