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者未到工期离职,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克扣工资。正常付出劳动的部分,用人单位应足额支付,对于擅自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可依法要求赔偿,但不能直接扣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核心分析:1.用人单位有义务支付劳动者已工作期间的工资。2.若劳动者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要求赔偿,但需遵循法定程序和比例。3.关键在于证明劳动者离职行为给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实务建议:1.劳动者应提前按规定通知用人单位离职。2.用人单位要证明损失存在及与劳动者离职的关联,收集相关证据。3.如产生纠纷,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支付工资,仲裁委判定损失赔偿及工资支付问题。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