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合同到期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需分情况来看。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无需支付;若用人单位降低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或者用人单位不续订的,则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核心分析:首先明确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一种常见的劳动关系结束方式。当用人单位提出续订且条件不低于原合同,劳动者拒绝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因为劳动者放弃了维持原劳动关系的机会。而当用人单位降低条件或者直接不续订时,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失去了原有的工作关系,用人单位需给予经济补偿以平衡劳动者权益。关键在于判断续订条件是否变化以及劳动者的态度。实务建议:劳动者要注意劳动合同到期时间,提前关注用人单位续订意向及条件。若用人单位降低条件续订,可与单位沟通,留存好相关沟通记录作为证据。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申请时需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待遇的证据,按照仲裁程序,提交申请、等待受理、参加仲裁庭审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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