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通过协商一致、提前通知等方式离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核心分析:协商一致离职:双方需就离职事宜达成共识,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包括工作交接、工资结算等。提前通知离职:劳动者履行提前通知义务,给用人单位合理时间安排工作交接等。关键在于通知方式要符合规定,如书面形式等。实务建议:协商一致:与用人单位进行坦诚沟通,明确表达离职意愿及协商解除的各项条件,形成书面协议。提前通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信,注明离职时间等关键信息,并保留好送达凭证。若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即可。工作交接: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妥善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工作顺利过渡。结算工资:离职时要求用人单位及时足额结算工资,如有加班费等也应一并结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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