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一般情况下,协议书原件丢失,复印件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条,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但如果有其他证据佐证,复印件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参考。核心分析:首先,复印件本身证明力较弱。其次,若能有其他诸如证人证言、履行合同的相关凭证等证据与复印件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那么复印件就能起到证明协议存在及内容的作用。关键在于是否有其他有力证据佐证。实务建议:一是尽量寻找其他相关证据,如双方的沟通记录、转账凭证、交付凭证等与协议履行相关的材料。二是若涉及诉讼,可在起诉状中说明原件丢失情况,并提交复印件及其他佐证证据。三是在庭审中,积极应对对复印件真实性的质疑,详细阐述其他佐证证据与复印件之间的关联性,增强证据的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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