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合同不一定违约,需视具体情况而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核心分析:若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合同,或符合法定解除情形,则不构成违约。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擅自提前解除,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实务建议:若要提前解除合同,应先查看合同中关于解除的约定及条件。若符合法定解除情形,需及时通知对方,并保留好通知的证据,如快递单、短信记录等。双方协商解除的,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解除事宜及责任承担。若因解除合同产生纠纷,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解决纠纷时,要准备好证明合同关系、解除原因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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