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探视权合约需明确探视的方式、时间、地点等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真实意愿则有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基于保障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原则。权利义务:探视方有按约探视的权利,抚养方有协助义务。关键要件:约定内容要合理合法,不损害子女利益,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实务建议:明确具体探视方式,如每周探视一次或每月探视几次等。详细约定探视时间,精确到具体时间段。确定探视地点,可选择家中、公共场所等。双方签订书面协议,一式多份留存。如有争议,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收集能证明对方不配合探视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便维护自身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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