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就离开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员工承担相应责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核心分析:员工有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义务,未履行该义务构成违约。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员工赔偿因擅自离职造成的损失。关键在于员工未依约通知和办理离职手续。实务建议:用人单位应及时书面通知员工限期返回办理离职手续,并告知其不办理的后果。收集员工擅自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证据,如工作交接未完成导致的经济损失等。若员工拒绝返回,可通过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协助督促员工履行义务。也可考虑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员工赔偿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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